专业要求:
产业经济学、国际贸易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贸易经济、国际经济发展合作、国际商务、法学理论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、民商法学、国际经贸规则、诉讼法学、经济法学、国际法学、国际法、法律、知识产权、俄语语言文学、法语语言文学、阿拉伯语言文学
备注:
1.限以主修专业报考;
2.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须符合专业要求,且其中之一为法学(0301)或法律(0351)专业;
3.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2个条件之一: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50分及以上或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成绩6.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(雅思托福不限有效期);②取得日语、法语、俄语、西班牙语、德语、朝鲜语(韩语)、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葡萄牙语、意大利语、波兰语专业学历学位,或在以上10种语种国家(地区)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(须使用相应语种授课)。报名表备注栏须注明外语考试名称和成绩,或在以上10种语种国家(地区)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情况,否则视同不符合条件;
4.各阶段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;
5.留学回国人员须在面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最高学历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且获得国内本科学历;
6.须服从组织安排,随时到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工作;
7.专业能力测试中文(笔试)、英语(笔试和口试),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5%。
职位简介:
从事驻外代表处相关工作。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;研究国别经贸政策;对外联络、协调、交涉;承担日常口、笔译任务;组织实施多双边经贸活动。
咨询电话:
010-88075968,010-88075904,010-880759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