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简介:
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,负责内勤、宣传文化等工作。
专业要求:
汉语言文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应用语言学、秘书学、行政管理、审计学
工作经历:
大学生村官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
备注:
1、高校毕业生(高等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)。
2、按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进行体检。对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未作规定的项目,按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3、按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进行体能测评。
4、父母、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(境)外的,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的,不得报考。
5、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、文字功底和较高的计算机水平。
6、落户地点问题待国家移民管理机构落户政策明确后确定。
咨询电话:
010-65418202,010-65418203,010-654182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