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属性:
普通职位(不含非通用语、特殊专业职位)
专业要求:
航空航天工程、飞行器设计与工程、飞行器制造工程、飞行器动力工程、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、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、飞行器适航技术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 金属材料工程、复合材料与工程、机械工程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机械电子工程
备注:
持有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ME-TA或AV执照,或飞机结构修理方案编制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;具有三年及以上航空公司飞机机务维修岗位工作经历;大学英语六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。
咨询电话:
024-88293774,024-882943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