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简介:
1.与有关国家政府和区域组织开展联络交涉,参与制定实施经贸合作发展战略和自贸协定等经贸谈判,推动多双边、区域次区域经济合作;综合管理工作等。
2.所在司局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和日常事务。
3.根据工作需要,赴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,从事经济外交工作。
专业要求:
哲学(01),经济学(02),管理学(12,限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工商管理、农林经济管理),法学(03,限政治学、社会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),文学(05,限中国语言文学、新闻传播学、英语),历史学(06)
备注:
1.须英语六级550分及以上,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,或雅思7分及以上,或新托福105分及以上(报名时请注明成绩),可熟练使用英语处理涉外事务,能胜任经贸谈判工作。
2.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。
3.专业能力测试包括英语考试和心理测试。英语考试占综合成绩的10%,心理测试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,不计入综合成绩。具体安排将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商务部人事司网站发布。
4.留学回国人员须在面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最高学历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5.该职位用人司局包括国际经贸关系司、办公厅、人事司、亚洲司、西亚非洲司、欧洲司、美洲大洋洲司、离退休干部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