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简介:
1.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到驻外使领馆工作,需要服从工作安排。2.派出前承担起草拟订对外援助法律法规,审核双多边援助协议等工作。
专业要求:
法律(限国际经济法、国际法、经济法、民商法等)
备注:
1.大学英语6级成绩500分及以上(报名时,请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及分數),能熟练使用英语开展涉外工作。2.政治可靠,个人经历、历史状况清楚,适合驻外工作。3.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均获得学历和学位,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最高学历须获海外学历学位证书,并在面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4.专业能力测试为英语口试,占综合成绩15%。有关报名注意事项及专业能力测试安排参见我署招考公告。
咨询电话:
010-86601834,010-866018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