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简介:
主要从事辖区证券期货市场法律类监管工作
专业要求:
民商法学、经济法学、行政法学、刑法学、国际经济法学、法律与金融、法与经济学
备注:
1.博士研究生阶段为法学(专业代码0301)专业,具体应为民商法学、经济法学、行政法学、刑法学、国际经济法学、法律与金融、法与经济学专业,或国(境)外相应专业。2.具有法律职业资格(A类)。3.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。4.各阶段均具有相应的学历、学位。5.请考生在备注中逐项说明是否满足上述报考条件,资格证书请注明证书编号。6.有关专业考试信息及大纲可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查询。
咨询电话:
021-50121285,021-50121140